养狗被咬(“离远点,我牵不住”昆明一业主遛狗咬死咬伤10多只同类民警都管不住)

发布时间:2024-01-23 09:53:20 浏览次数: 文章作者:

德国牧羊犬聪明、亲人、服从性强

但今天要说的这只德牧

在昆明公园道1号小区住户的眼中

是一只横行小区的“恶犬”

它咬死咬伤了10多只宠物犬

无奈之下

百余名业主联名要请它出去

还小区一片安宁

小区监控拍下的德牧犬“行凶”一幕

牧羊犬小区内“行凶”

多次攻击咬伤咬死其它宠物犬

2月3日,家住公园道1号的业主反映称,小区14栋一业主家饲养了一只德牧犬。这只德牧犬在小区内多次咬伤咬死其他业主的小狗。1年多来,业主们多次向警方及社区反映,却至今没有下文。

在事发当天的小区监控中可以看到,一名男子正牵引着一条大型犬散步。原本被牵引的德国牧羊犬突然看到了前方出现的一只小泰迪后,立即展现出很强的攻击性。

它大力挣脱主人的牵引后,朝小泰迪扑过去就是一通乱咬。一旁的主人怎么呼唤都无法将它们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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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德牧犬的主人就在旁边,她牵着狗绳,但德牧犬没有套嘴罩,我家的小狗就被咬得奄奄一息,后来小区保安找来扫帚才把德牧犬赶开。”小泰迪主人刘女士说:“分开以后,我就去看小狗。小狗当时有个应激反应,一转头就咬在我的脸上,我的脸当时被咬得比较深。”

事发后,小泰迪虽然送了宠物医院进行治疗,但还是没能活过来。经过派出所的协调,德牧的主人赔偿了刘女士两万元。

后来经过民警劝导,主人最终同意将这只德国牧羊犬送走。可没过多久,居民们发现,这只德国牧羊犬又回到了小区,此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它接连多次攻击小区内的其他宠物犬。

住户张女士说:“这只大狗回来后,继续在小区里横行霸道,在我们小区里面,它已经咬死咬伤10多只狗了。”

一名业主告诉记者,刘女士的事情发生后,德牧犬的主人在管理上不仅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甚至助纣为虐。“他家常常都是由女主人牵着绳领着这只德牧犬在小区溜达,遇到其他业主,她还说:‘你们离远一点,我牵不住它。’我们现在几乎见到这只狗一次就打一次报警电话,但没有任何作用。”

百余业主联名求助

派出所责令犬主限期处理

发现恶犬重回小区,小区100多位业主共同署名发出了一份请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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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请愿书罗列了该牧羊犬在小区内的“肇事记录”,大部分情况是对小型犬造成伤害,事件共有12起,其中致死2起。小区物管对此也无可奈何。物管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我们也上门进行过调解,还发过通知。”

由于多次劝说无果,物管便将此事反映至辖区白龙派出所和青龙山社区。

2月5日上午,记者跟随民警来到饲养牧羊犬的业主家,远远地就听见了一阵阵狗叫声,但无论民警怎么敲门,狗主人都充耳不闻拒绝开门,即便接通民警电话,他也表示不想将狗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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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告诉记者,其实几天前,他们就已通知牧羊犬主人到派出所进行笔录,并告知其尽快将狗搬离小区。

白龙派出所副所长赵鑫对德牧的主人表示:“公安机关会按照《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你违法饲养犬只的行为进行处理,今天再一次对你进行告知,希望你积极配合,听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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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牧羊犬主人拒绝将将其送往相关收容所,想要自行联系处理,民警表示会再给他一些时间,但如果狗主人只想一味拖延,派出所将采取强制措施。

新闻多看点昆明36个街道禁养33种烈性犬

去年5月,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农业农村局、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昆明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昆明主城各区及各县(市)区划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分类进行养犬管理。其中,昆明市主城5区有36个街道和市级以上开发区(度假、经济、工业园)区所辖的全部区域为养犬管理重点区域,其余为养犬管理一般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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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饲养烈性犬的要罚款

《通告》显示,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设置犬只养殖场所。对违规饲养烈性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对重点区域内设置养殖场所的,由农业(畜牧)、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农业部门执法期间,对开办动物养殖场所的,按照《动物防疫法》的相应条件和处罚依据执行。

此外,一般管理区饲养的犬只不得带入重点区域。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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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改正没收犬只

《通告》明确,在重点管理区域饲养烈性犬的单位及养犬人,应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犬迁移到一般管理区饲养或送交县(市、区)养犬管理部门,逾期不迁移或送交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举报电话

昆明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871—63326913、65153109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举报电话:12345

来源:春城晚报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