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禁养狗(注意哈尔滨禁养这些犬只)

发布时间:2024-01-10 09:31:19 浏览次数: 文章作者:

注意啦!

大家知道在哈尔滨

有哪些狗狗是禁止饲养的吗

一起来看看!

在哈尔滨这些狗禁止饲养

獒犬、阿根廷杜高犬、牛头梗犬、斗牛犬、纽波利顿犬、卡斯罗犬、大型麦町犬、高加索犬、中亚犬、罗威纳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加纳利犬、马士提夫犬、阿拉斯加犬、比利时牧羊犬、大白熊犬、寻血猎犬、雪达犬、灵缇犬、蒙古细犬、秋田犬、纽芬兰犬、比利时猎犬、法国狼犬、阿富汗猎犬、沙皮犬、爱尔兰猎狼犬、土佐犬、苏格兰牧羊犬、德国牧羊犬、苏俄牧羊犬、英国古老牧羊犬、拳师犬、威玛犬、比特犬、马犬、恶霸犬、中华田园犬(笨狗)。

犬只禁养规定

其他上述没有标注的凡肩高(犬只直立时前足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超过55厘米、体长(自两耳联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75厘米的纯种犬及杂交犬均在禁养范围内。

注意!哈尔滨禁养这些犬只!

养狗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条明确规定: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对于多次违规者会处以高额罚款或者没收犬只。

《民法典》中明确宠物主人违反管理规定没有对宠物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从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便是受害人有故意激惹狗的行为,也只能减轻狗主人的责任,不能完全免责。

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犬只外出活动时,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或者携带,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挂犬牌;

(二)用犬绳牵领犬只,犬绳长度不得超过2米;

(三)在公共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合为犬只戴嘴套或者怀抱;

(四)不得携犬与他人争道抢行,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有效制止犬只追咬行人、持续吠叫或者在人员聚集处追逐嬉闹;

(六)及时清理犬只的排泄物;

(七)不得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同意。

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不适用于饲养导盲犬的盲人和饲养扶助犬的肢体重残人。

注意!哈尔滨禁养这些犬只!

《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携犬进入下列区域: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办公区;

(二)学校教学区、食宿区,学前教育机构,医院,少年儿童聚集、活动的场所;

(三)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场馆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四)宾馆、饭店、商店;

(五)候车(船、机)厅等公共场所,但符合有关规定的除外;

(六)中央大街等步行街、休闲体育广场、绿化地带和公园。

除前款规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有权决定其经营或者管理的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禁止携犬进入的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志。

本条例第三十七条不适用于饲养导盲犬的盲人和饲养扶助犬的肢体重残人。

综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发布

来源: 哈尔滨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