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
修订版《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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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犬种禁止饲养
《条例》在原法规规定重点管理区范围内的个人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个人都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苏州市禁止个人饲养肩高超过61厘米的大型犬以及德国牧羊犬、秋田犬、杜宾犬、罗威纳犬等五类三十八种烈性犬和具有相关品种血统的杂交犬只。这些禁止饲养的犬只无法办理犬证。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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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是人类的好伙伴
但养狗必须符合规定
来源:苏州发布、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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