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江晚报关于依法养狗、文明养狗的报道,引起很多市民的关注。市民纷纷通过来访、来电、QQ群互动、大江晚报微信后台留言等形式,阐述自己对养狗的看法。
伟星公园大道小区一居民就投诉称,楼下的租户养了十几条狗,气味难闻,遛狗不拴绳,邻居多次投诉,物业也上门劝说过。8月10日下午,街道、社区、 城管、物业等人员再次与租户进行了沟通。
一楼租户养狗情形
据这位居民称,伟星公园大道小区2016年底首批交房,业主开始入住。11-1-103户的房子被租出去了,谁知租户利用一楼的院子,从2017年开始养狗,狗越养越多,现在至少有十几条。由于养了这么多狗,狗在院子里随地大小便,导致气味难闻,主人遛狗时有的狗还不拴绳,引起很多业主惊恐。一楼租户的这种做法,引起很多业主的不满,很多邻居与其交涉,并向物业公司反映,但收效不佳。
8月10日下午,记者与该小区11栋的物业楼管员联系后,楼管员表示,公园大道小区也有相应的《小区养犬管理规约》,租户这种养狗做法实在不妥,此前物业人员也前去与租户沟通,已经转运了一批,目前剩余的确实有十多条狗,但很多都是出生不久的小狗。
当日下午,公园大道小区物业联合街道、社区、市容等部门,与11-1-103户的租户沟通养狗事宜,租户承诺8月25日幼犬满月时送出小区,如8月25日仍未解决,街道、社区和市容将联合管控。
据悉,《公园大道小区养犬管理规约》中规定,携宠物犬出门时,请用专用绳索、铁链,宠物犬需佩戴嘴套并由成年人牵领;对宠物犬在户外的排泄物,携犬人须自行清理;饲养宠物犬请勿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如宠物犬不得在小区内长时间狂吠,宠物犬散发的气味不能浓烈至影响周围邻居正常生活;饲养宠物犬的业主应在指定地点定期为其注射预防疫苗;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仅限饲养小型犬一只,并需进行拴养或圈养;小区的所有业主须遵从以上约定义务,有出租或转让的,物业的使用人自动承担本管理规约义务,同时物业的产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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