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 法律(5月1日起实施遛狗不拴绳将被视为违法)

发布时间:2024-01-11 11:32:45 浏览次数: 文章作者:

随着城市里养狗的市民越来越多,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频频出现,遛狗不牵狗绳是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记者今天从海口警方城警部门获悉,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实施,遛狗不牵狗绳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对于多次违规者会处以高额罚款或者没收犬只,《民法典》中也明确了相关事故的责任划分:宠物主人违反管理规定没有对宠物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从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便是受害人有故意激惹狗的行为也只能减轻狗主人的责任不能完全免责。

海口警方城警部门负责人介绍, 目前警方养犬管理系统正在升级改造,暂时无法签发犬证,已提交申请材料并审核通过的养犬人,如外出遛犬遇执法人员检查,可向执法人员出示“椰城犬管”微信公众号里的“进度查询”显示已通过待签发的界面即可。《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对符合养犬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养犬登记证、智能犬牌,并对犬只植入电子识别标识。智能犬牌、电子识别标识的费用由养犬人承担。养犬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后,请材料已经审核通过的养犬人届时按要求购买智能犬牌及电子识别标识并注射电子识别标识后方可领取犬证。

来源: 海口日报